【Now新聞台】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示,31項改善建議已經全部落實,其中在增加問責方面,會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,如果出現醫療事故,管理層亦需要負責。
范鴻齡指責任制下,除了前線員工,管理層包括每間醫院行政總監、部門主管,需要分別為醫院及部門病人安全管理負責,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亦會增加人事任命權,可以撤換不達標的員工。
而在獎懲制度方面,不達標的員工需要參與最長三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,三個月內沒有改善或被處分,例如口頭或書面警告、暫停或延遲加薪、限制晉升,甚至即時終止合約;而獎勵方面會增加額外增薪點,增設表揚銜頭、培訓機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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